会费标准及管理
中国航空工业技术装备工程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会费是中国航空工业技术装备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收取会费以协会章程的规定及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政策为依据。为加强会费的管理,有利于及时足额收取会费,保证会费的合理、有效使用,结合协会的具体情况,并参照有关协会的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收取的条件
1.凡是协会的会员,都应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会费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催缴,仍未缴纳会费的,在协会内部进行通告,拒不缴纳会费的,理事以上单位一年取消理事以上资格,会员单位两年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费收取的原则
按照会员在协会中承担的责任和权利按级差分档收取。
三、会费收取的标准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文件要求的规定,结合我会的实际情况,规定每年缴纳会费的标准如下:
1.会员单位五千元;
2.理事单位八千元;
3.个人会员五十元;
四、缴纳会费的时间和办法
1.会员均应按时缴纳会费,每年3月30日前为缴纳本年度会费时间;
2.新会员在批准入会后的一个月内缴纳会费。下半年批准入会的,按年会费标准的一半缴纳;
3.协会按缴款数额开具由民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
五、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1.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会费将全部用于协会为各会员开展服务活动和必须的相关支出;
2.协会必需建立健全会费使用的规章制度,明确会费使用的审批程序和使用开支范围,保证会费合理有效的使用;
3.协会接受会员的监督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本办法经由中国航空工业技术装备工程协会第五届会员大会通过,自2019年3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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